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在各級行政區域內,根據土地資源特點和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及未來用地需求,對土地進行總體安排和布局。明確規劃期內的主要任務;提出土地利用戰略和目標;制訂各類用地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方案;劃定土地用途分區;確定土地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目標與措施和中心城區各類用地的安排等。
2、土地利用專項規劃
主要包括: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專項規劃、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郊野單元專項規劃等。
3、土地利用詳細規劃
主要包括:土地整治規劃、基本農田保護區專項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