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整治
根據地區已有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綜合考慮項目區的自然、社會、經濟條件,對項目區進行“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整治。開展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及預算編制等工作。其細分產品主要有:旱地改水田;高標準農田建設、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等。
2、土地復墾
前期對項目區進行詳細的實地調研工作,根據土地損毀的類型、程度、自然地理條件和復墾的可行性等因素,分類確定不同類型損毀土地的復墾方式、目標和要求,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劃設計與資金預算編制工作。其細分產品主要有:工礦、礦山廢棄土地復墾;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復墾;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臨時用地復墾等。